8市249个!全国首批公布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城市汇总(附项目清单)-亚洲ca88官方网站发布时间:2024-01-15 17:26:00 来源:亚洲ca88官方网站2023年8月7日,深圳市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深圳市2023年度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的通知》,共63个试点项目入选。
建筑行业是我们国家的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同时也是我国数字化转型发展程度最低的行业之一。当前,我们国家的经济已由快速地增长阶段转向高水平质量的发展阶段,建筑业作为支柱产业,其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是国民经济高水平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业欲实现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则需要将行业的发展方式、产业体系持续从高消耗、低产出的粗放型发展,向更高级的可持续发展转变。建筑业所具有的产品和服务等特性在发展过程中,智能建造是解决建筑行业低效率、高污染、高能耗问题的有效途径。 为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大目标纲要》关于发展智能建造的部署要求,于2022年11月9日印发《关于公布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通知》,北京、深圳、南京等24个城市入选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积极探索建筑业转型发展的新路径。 深圳以入选智能建造试点城市为契机,充分的发挥自身在高新技术、大数据和智慧城市和等方面的发展优势,实施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战略,吹响智能建造的冲锋号。 2023年3月16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2022年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名单;4月2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6月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数字孪生先锋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23)》,提出了深圳市要建设“数实融合、同生共长、实时交互、秒级响应”数字孪生先锋城市的宏伟目标。 深圳此次是继发布《工作方案》和《行动计划》以来,首次公布智能建造试点项目,也是目前全国24个智能建造试点城市中已公布试点项目最多的城市。据统计,目前全国24个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已有8个城市公布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分别是深圳(63个)、天津(30个)、成都(12个)、台州(39个)、合肥(47个)、温州(12个)、郑州(29个)和重庆(17个)。
深圳市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度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23〕30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有关要求,高质高效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建设任务,经征集和遴选,现将2023年度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共63个(项目清单见附件)予以公布。请各试点项目建筑设计企业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深圳市智能建造技术目录》和遴选时报送的智能建造实施内容,制定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智能建造技术实施路径、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确保完成智能建造试点任务,力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建造技术应用经验。请各试点项目建筑设计企业于2023年9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报送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福田区红荔路莲花大厦1209房)。 为加快我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通知》(建市函〔2022〕82号)要求,在各区住建委审核推荐基础上,经遴选确定“市环湖医院原址改扩建工程”等30个项目为我市第一批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试点项目建筑设计企业要充分的发挥统筹作用,组织设计、施工、咨询等单位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实际,明确智能建造技术应用场景和实施安排,确保各项智能建造技术有效应用,并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发挥试点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有关区住建委要支持辖区内试点项目建设,协助解决智能建造技术应用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智能建造试点项目顺利实施。 2023年6月6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河南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第一批)的通知》。根据通知,29个项目被确定为河南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第一批)。 通知显示,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第一批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的通知》(豫建市函[2022] 263 号)安排,在相关单位自主申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基础上,经河南省住建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河南大学郑州校区学生宿舍等29个项目为河南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 (第一批),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 通知要求,被确定智能建造试点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项目的指导力度,协调解决智能建造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试点项目各项智能建造技术有效应用,鼓励拓展优势技术,推动创新突破,扩大新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同时,各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智能建造技术应用类别,明确试点任务和实施安排,做好项目实施进展和阶段性总结,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属地主管部门汇总后,上传至河南省住建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任部门,各相关的单位: 为加快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按照“试点先行、分步推进”原则,经研究决定,将中国五冶、中国华西、中建八局、成都建工等10家企业申报的12个项目确定为我市首批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详附件)。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试点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结合项目实际,认真研究智能建造的工作内涵与要求,详细制定试点项目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在创新管理机制、强化技术和装备应用与研发、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人才和产业培育等方面开展示范试点工作,并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我市智能建造工作起好带头示范作用。 二、试点项目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应全力支持试点项目建设,做好技术指导服务和协调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试出成效。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合政办秘〔2023〕26号),根据《关于申报合肥市智能建造试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合建设〔2023〕10号)有关工作要求,在相关单位自愿申报、县(市)区和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基础上,经我局组织会审,确定“科大讯飞人工智能研发生产基地(一期)项目”等47个申报项目推荐列入合肥市2023年智能建造试点工程建设项目(详见附件),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 各试点项目申报单位要扎实做好项目实施,定期总结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积极申报智能建造创新服务典型案例,于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5日前将推进工作情况报送各试点项目推荐单位和市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监督指导试点项目严格落实试点任务要求,组织并且开展试点示范经验交流、观摩学习和宣传推广,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加快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根据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征集重庆市智能建造试点区县、示范企业、示范工程的通知》要求,经相关单位自愿申报、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市技术发展中心组织评审以及我委审核,确定中冶赛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为重庆市2023年度智能建造示范企业、重庆科学城电子信息产业孵化园等17个项目为重庆市2023年度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详见附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示范企业要围绕智能建造技术创新与集成应用,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示范企业实施方案,明确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实施计划,要加大人才、资产金额的投入力度,以实施EPC总承包或全过程工程咨询为重点建立智能建造系统解决方案实施能力,发挥行业引领带头作用。 二、试点项目建筑设计企业要充分的发挥牵头统筹作用,以实现项目建造效率效益最大化为目标推动智能建造技术系统应用,会同设计、施工、咨询等实施单位制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智能建造技术内容、实施要求、责任分工、进度计划以及人才、资金保障措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建造技术应用经验。 三、有关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支持辖区内试点项目建设,协助解决智能建造技术应用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智能建造试点项目顺利实施。 四、市技术发展中心要做好示范企业和试点项目实施过程技术指导和经验总结,督促示范企业、试点项目严格落实试点示范有关要求,组织并且开展试点示范经验交流、观摩学习和宣传推广,确保试点示范工作取得实效。 请各示范企业和试点项目建筑设计企业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示范企业实施方案、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报送市技术发展中心。 上一篇:住建部公布103个智慧城市试点城市(名单) - 智慧 下一篇:物联网技能首要学什么 |